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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维护自身安全,从你我做起

2021年06月16日 10:03  点击:[]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防溺水安全知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下水游泳;

3.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到不熟悉水情的水域游泳;

5.不到河边嬉戏玩耍;

6.不盲目、擅自下水施救。

7.一旦发生溺水,一定不能慌张,保持情绪稳定,假如有保护器材,如游泳圈,则一定要抓紧,同时如果周围有人应立即呼救;

8.周围如果无人,则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一旦身体下沉时,可将双手手掌同时多次向下压;

9.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若周围无人,则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二、防火灾安全知识

高校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如下:

1.明火引燃如在床上点蜡烛、吸烟,吸烟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等。

2.使用电器不当如电灯泡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起火;使用电热器无人监管而烤燃起火;工作室(实验室)无人时未切断电源而起火;室内用电超负荷,同一插座上使用多个电器;长时间使用电器不检修,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而起火等。

3.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高校宿舍内的线路是按日常照明、使用小收录机等情况而设计的,如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电器常使电线过载发热而起火。

火灾的预防

1.防止发生火灾的关键是做好火灾的预防。要预防火灾,就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及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认真学习掌握、严格执行、自觉遵守。

2.在教室、实验室、工作室学习和工作时,要严格遵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如放置是否妥当,对操作过程是否清楚等,做好准备工作以后再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认真进行清理,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水源等,还应清楚杂物和垃圾。涉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规定,按照规定一丝不苟地进行操作。

3.在宿舍,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拉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有关部门报告;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等。

三、防校园贷知识

一些不良网络信贷利用信息宣传,诱骗在校大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并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方式进行催贷,严重危害大学生的生命安全。

如何杜绝非法“校园贷”?

1、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切勿盲目攀比。

2、掌握金融贷款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非法“校园贷”的防范意识。

3、遇到困难,应主动告知老师,向学校寻求帮助。

4、谨慎选择线下正规金融机构。

5、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四、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常识

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乘车安全:乘公共交通时要抓稳扶好,保管好随身物品,防止扒窃;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3.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安全无小事

我们需树立忧患意识

学会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本领

维护自身安全

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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